一、项目编号:[******]GDCD[CS]******1
二、项目名称: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厦门集美发展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厦门市集美区天安路**号城监大队办公综合楼三楼 | 1,**9,**0.**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类(厦门集美发展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采购人指定地点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 年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1,**9,**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杨春灵 |
| 评审专家: | 邹加好 、 林益群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将采购代理服务费缴至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城南支行,账?号:****************1,收款单位:厦门市公达采购招标有限公司。(1)以单个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0万元],1.**%;(**0万元,**0万元],0.**%;(**0万元,****万元],0.**%;(****万元,****万元];0.**%。(2)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中标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的优惠。(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服务:1.****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灌口大道****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公达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城南路**1号****室之三
联系方式:**********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静纯
电话:**********9、****-******7
厦门市公达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