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MGZCS-G-H-******
二、项目名称:便携式称重检测地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便携式称重检测地衡):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西安道恒交通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 高新区锦业路**号创业园A区**号现代企业中心东区1栋2层****2A1室 | 综合评分法 | 是 | 1,**7,**0.**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便携式称重检测地衡):
货物类(西安道恒交通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 1-1 | 其他衡器 | 便携式称重检测地衡 | 西安道恒 | DH-**A-S4B | 1.**(批) | 1,**7,**0.**** | 1,**7,**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鲁文家、曹彦平、杜根元、高秀峰、周美玲(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交金额的1.5%收取代理服务费,不足1万按照1万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便携式称重检测地衡): 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汇款账户:内蒙古万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呼和浩特市新城东街支行
账号:**** **** **** **** **2
注:汇款时请备注公司名称、项目名称。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地址:呼和浩特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6号
联系方式:****-******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万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中星国际****室
联系方式:****-******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内蒙古万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6
内蒙古万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