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水沐怡境非机动车棚改造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四川奥思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川路南湖印象1栋1-**-**号 | 1,**8,**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工程类(四川奥思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 B******** |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水沐怡境非机动车棚改造项目 | 按合同约定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0日 | 陈霞 | 注册编号:川****************,注册专业:建筑工程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良(采购人代表)、李玉芬、张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5;预算品目:B********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预算金额:******4.****元/年,最高限价******4.****元/年。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且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按合同金额扣减暂列金后总金额的**%;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按合同金额扣减暂列金后总金额的**%;完成合同内容并达到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结算金额的**%扣减已支付的合同金额;剩余3%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采购人一次性无息支付。 3、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8-********。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科大厦。 邮编:******。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金马街道办事处本级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金马街道锦蓉路**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都市温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锦绣大道南段**号
联系方式:**********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胥怡希
电话:**********7
成都市温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