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JSZC-******-LHZX-T****-****
二、项目名称: 昆山市精神卫生中心医疗设备维修保养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报价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苏州锝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MA1WLL5W** | 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人民北路****号繁花商业中心1幢****室 | ******0元 | ******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医疗设备维修保养 服务范围:为昆山市精神卫生中心提供医疗设备维修保养服务 服务要求:按照每周巡检、每季度保养一次。对于急救类、生命支持类以及万元以上其他医疗设备的维修、保养、巡查记录(电子存档及纸质报告) 服务时间:三年 服务标准:按采购文件要求及行业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亚东、黄丽娟、陆小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
预算金额**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0万元(含)-**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0万元(含)-****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
预算金额****万元(含)-****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
预算金额****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
说明: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例:如预算金额为**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0万元以下部分×1.5%+(**0万元-**0万元以下部分)×1.1%。
收费金额:****0元,由成交单位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昆山市巴城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江苏省昆山市祖冲之路****号
联系人:黄丽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乐慧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华元路**6号都会商业中心1幢****室
联系人:陈浩、王佳静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浩、王佳静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