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JSZC-******-XSGC-G****-****
二、项目名称: ****年新吴区十一国庆灯杆氛围布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无锡赛青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 | 无锡市新吴区景贤路**号****室 | **.9(均分制) |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年新吴区十一国庆灯杆氛围布置项目 服务范围:主要包括按采购人规定的标准、规格、时间、地点等要求供货、悬挂、安装、巡视、维护和撤除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达到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国庆节前完成供货、悬挂及安装,做好悬挂期间的巡视保障、后续维护,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及时撤除。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达到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华东毅、谭文龙、宋明蕾、卜文静、金晔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费基础,按国家计委计价格[****]****号《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服务招标类费率收费标准的**%计取。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算方式。
2、招标代理服务费:****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城市管理局
单位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和风路**号
联系人:马航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金城东路**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栋
联系人:李彬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彬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