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泸州文旅高铁车体广告宣传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成都铁路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 | 重庆市渝中区中山支路**号(重庆铁路工人文化宫七楼) | **5,**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铁路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 | 广告宣传服务 | 泸州文旅高铁车体广告宣传采购项目 | 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 根据高铁专列(车厢内外)广告位相应尺寸进行泸州文化旅游形象推广。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0日 | 媒体形式:1组高铁火车车体广告(含车厢内外),主要含:(一)车身贴。 (二)车门贴。 (三)行李架下方胶贴。 (四)小桌贴。 (五)头巾片。 (六)展板。 (七)LED显示屏:滚动屏**字以内。 (八)列车播音:**字以内播报,全列。 共计8种媒体形式(车型以实际上刊车型为准,材质按 照铁路部门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向勇(采购人代表)、杨英、杨顺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号)和《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号)”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1.5%收取,并采用成本加利润原则,收取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至代理机构,不足6千元的,按照6千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3号”)。中标供应商名称:成都铁路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 联系电话:**********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泸州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址:江阳区一环路龙透关路段**9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泸兰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江阳区学院西路 **1 号 3 栋 ** 层
联系方式:**********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
四川泸兰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