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乐动蓉城”****年成都市“走基层”文化惠民活动暨第三届社区艺术节——简阳市社区音乐活动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简阳都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成都市简阳市石桥镇印鳌路**2号1层 | **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简阳都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 | 群众文化活动服务 | 乐动蓉城”****年成都市“走基层”文化惠民活动暨第三届社区艺术节——简阳市社区音乐活动 | 乐动蓉城”****年成都市“走基层”文化惠民活动暨第三届社区艺术节——简阳市社区音乐活动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 ****年**月**日前完成全部演出活动并按要求提交成果资料。( 活动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曦(采购人代表)、温建平、徐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定额收取****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品目:C********群众文化活动服务。
2、本项目备案号:********************[****]****0。
3、付款方式(支付方式、支付约定): (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真实有效、合法、等额发票及其他相关支付凭证材料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合同金额的**%。 (2)供应商完成所有场次演出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根据实际考核情况扣减费用后,供应商据实开具应付剩余金额的等额发票;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真实有效、合法、应付金额等额发票及其他相关支付凭证材料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合同余款。 (3)若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或迟延提供发票及相关支付凭证材料,则采购人有权延迟或拒绝支付合同相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监督部门:简阳市财政局,电话:**8-********。
7、资格条件:(1)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8、本项目采购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
9、本项目共有**家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7家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
**、成交日期:****年9月**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简阳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地址:简阳市射洪坝街道人民路**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9号五冶大厦A2栋9楼
联系方式:**8-********转****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8-********转****
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