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宿松县东部新城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 | ||||
| 项目编号 | H7GC**A**G**1 | ||||
| 招标人 | 宿松县新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陈先生 **7 **** **** | ||||
| 最高限价 | ********6.**元 | ||||
| 代理机构 | 安徽天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东北新城顺豪雅苑 1-4 号商铺 ****-******6 / **2 **** ****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 开标时间 | ****年9月**日9:** | 计划工期 | **0日历天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开评标一览表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开评标一览表 |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称 |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投标工期 | **0日历天 | ||
| 地址 | 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号3 号楼A-****室 | ||||
| 投标价(元) | ********5.**元 | ||||
| 项目负责人 | 张俊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 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京**************** | |||||
| 技术负责人 | 王俊森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 企业获奖 | 沈阳市南北快速干道工程(科普公园-南乐郊路)第三标段(辽宁省建设工程世纪杯(省优质工程); | ||||
| 企业业绩 | 1、 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市政基础设施及土地整理PPP项目; 2、 兰溪市基础设施与民生项目(一期)EPC 总承包。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称 | 无锡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投标工期 | **0日历天 | ||
| 地址 | 无锡市解放东路**0号 | ||||
| 投标价(元) | ********0.**元 | ||||
| 项目负责人 | 张国春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苏**************** | |||||
| 技术负责人 | 李祖光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 企业获奖 | 运河东路(锡山大桥-永旺大桥)大修工程YHD** 标段(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 | ||||
| 企业业绩 | 1、 无锡市城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2、 无锡市芦村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称 | 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总承包特级 | 投标工期 | **0日历天 | ||
| 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号 | ||||
| 投标价(元) | ********5.** 元 | ||||
| 项目负责人 | 纵榜志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证 | ||
| 京**************** | |||||
| 技术负责人 | 王立新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 | ||||
| 企业获奖 | 东风路南段(永定路-宁通高速)快速化改造工程(国家优质工程奖) | ||||
| 企业业绩 | 1、 大同市南中环快速路改造工程(红旗街-文瀛东三路)施工一标段; 2、 西中环南延(西中环-姚村连接线)工程二标段(二-1标段BK1+**0-BK2+**5)。 | ||||
| 公示时间 | ****年9月**日至****年9月**日**时**分 |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6、**2 **** ****。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9)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