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期:****/9/**至****/9/** | | ;;;;兹有建设单位<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人民政府>的工程<****年度(瓜沥)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项目编号为 ,已经评标委员会评审, 现对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 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人民政府> |
| 序号 (按单位名称排序) | 单位名称 | 项目经理 | 投标价格(万元) | 工期要求(天) | 得分 | 造价师 | 其他 | | 1 | 海泰建设有限公司; | 汪许峰 ; | ****.****** ; | ;**日历天 | ;0 | ;0 | ; | | 2 | 浙江梁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冯晨宇 ; | ****.****** ; | ;** | ;0 | ;0 | ; | | 3 | 浙江新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李深波 ; | ****.****** ; | ;** | ;0 | ;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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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条件对业绩的要求: | | ;;;;自 **** 年 8 月 1日 以来完成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在 2.5 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3项有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①中标通知书、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③竣工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备案表),否则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对项目属性等要素描述不一致时,按③②①的认定顺序进行认定。 | | 评标办法对业绩的评审标准: | | ;;;;无 | |
| 中标候选人业绩: |
| 中标候选人:海泰建设有限公司 |
| 1、资格条件业绩公示汇总表: |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业绩和各指标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评审结论 | | 海泰建设有限公司 | 嘉兴市秀洲区康养中心项目 | 嘉兴市秀洲区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开工日期:****年1月4日 竣工日期:****年6月**日 完成总建筑面积:****2.**平方米 合同金额:****4.****万元 | 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书、竣工验收备案表 | 符合 | | |
| 2、评分业绩公示汇总表: |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业绩和各指标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评审结论 | | |
| 中标候选人:浙江梁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1、资格条件业绩公示汇总表: |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业绩和各指标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评审结论 | | (1)合同金额:****0万元 (2)建筑面积:****5.**平方米 (3)开工日期:****年4月**日 竣工日期:****年9月**日 (4)房屋建筑工程 | 浙江奥特莱斯广场有限公司二期工程(1#、2#、4#、5#及地下商业) | 浙江奥特莱斯广场有限公司 | (1)合同金额:****0万元 (2)建筑面积:****5.**平方米 (3)开工日期:****年4月**日 竣工日期:****年9月**日 (4)房屋建筑工程 | (1)中标通知书 (2)施工合同 (3)竣工验收记录 (4)竣工验收备案表 (5)施工许可证 | 符合 | | |
| 2、评分业绩公示汇总表: |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业绩和各指标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评审结论 | | |
| 中标候选人:浙江新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1、资格条件业绩公示汇总表: |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业绩和各指标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评审结论 | | ****年5月**日开工-****年5月**日竣工,建筑面积:****8.**平方米;工程造价:****0万元 | 新建厂房及年产3万套缝纫机配件技改项目 | 杭州恒越机械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年5月**日开工-****年5月**日竣工,建筑面积:****8.**平方米;工程造价:****0万元 | 1、中标通知书 2、施工合同 3、施工许可证 4、竣工验收 | 符合 | | |
| 2、评分业绩公示汇总表: |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业绩和各指标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评审结论 | | |
|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存在问题 | 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条款 | | 1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 | 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含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提交的投标保函未按本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注:1.招标文件中未选择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的,请评标委员会进一步核实是否有投标人仍按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存在,考虑到相关条款为贯彻落实替建筑企业减轻负担的初衷,该种情形不做保证金无效的处理。2.投标人须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及银行出具的相关基本账户证明,否则以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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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萧山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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