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天等县驮堪乡道念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1 | ||||
| 招标人 | 天等县驮堪乡人民政府 ( 需 盖 企业 章 及法人签字 ) | ||||||
| 建设 单位 | 天等县驮堪乡人民政府 | ||||||
| 代建单位( 如有) | / | ||||||
| 招标类别 |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崇善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需 盖 企业 章 及法人签字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天等县驮堪乡道念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位于天等县驮堪乡道念村乡立屯,主要内容为新建研学配套设施****.**㎡,石头学院改造提升**2㎡,豆腐加工坊改造工程**8㎡,牛干巴加工坊改造工程**8㎡,并对景区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配套工程等进行改造提升,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 ||||||
| 开标时间 | ****年9月**日9时**分 | 开标地点 |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 5 楼开标室 ) | ||||
| 公示开始时间 | **** 年 9 月 **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 年 9 月 ** 日 | ||||
| 预中标人 | 广西旺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 | | | 成员单位: /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旺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伍佰伍拾玖万壹仟贰佰玖拾陆元叁角叁分(?******6.**) | ||||
| | | 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现行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 ||
| | | 项目经理 | 徐勇 (注册编号: 桂************ ;身份证号: ****************** ) | ||||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赵崇霞 ( 桂建安C3(****)******9 ; 身份证号: ****************** ) |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 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业绩:1. 天等县驮堪乡南岭村南岭屯山羊养殖基地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按**0分计) |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汇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伍佰伍拾捌万肆仟陆佰玖拾叁元贰角伍分(?******3.**) | ||||
| | | 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现行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 ||
| | | 项目经理 | 罗帅 (注册编号: 桂************ ;身份证号: ****************** ) | ||||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叶曌坤 ( 桂建安C3(****)******4; 身份证号: ****************** ) |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 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业绩: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按**0分计) |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贵州中资建设有限公司 | ||||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伍佰伍拾玖万叁仟叁佰伍拾元陆角玖分(?******0.**) | ||||
| | | 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现行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 ||
| | | 项目经理 | 杨梅伦 (注册编号: 贵**************** ;身份证号: ****************** ) | ||||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祝鑫昶 ( 黔建安C3(****)******3; 身份证号: ****************** ) |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 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业绩:1. 新东·温泉小镇商住建设项目五期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按**0分计)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 公示媒介 | 本公告 同 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天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