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通告
一、招标人名称:瑞安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嘉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招标项目名称:瑞安市****年普通国道隧道维修加固工程
四、招标项目编号:A******************1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七、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8月**日
八、开标日期:****年9月**日
九、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 名称 | 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浙江众汇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嘉兴宏宸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浙江瑞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浙江永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质量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分及以上;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分及以上;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分及以上;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分及以上;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分及以上; |
| 工期 | **日历天 | **日历天 | **日历天 | **日历天 | **日历天 |
| 企业资质及 证书编号 |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D********3 |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D********0 |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资质二级D********3 |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D********8 |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D********6 |
| 投标报价(元) | ******1.** | ******8 | ******1 | ******6 | ******2 |
| 项目负责人 | 韩肇邦 | 陈小萍 | 徐国超 | 叶娜娜 | 陈志军 |
| 项目负责人资质及证书编号 | 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吉**************** | 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浙**************** | 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浙**************** | 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浙**************** | 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浙**************** |
十、中标候选人业绩:
| 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项目名称 | 所示项目规模、指标 |
| 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河北省荣成-乌海高速公路河北徐水至涞源(冀晋界)段K**+**0-K**8+**8机电工程 | 高速公路,交工时间****-**-** |
| 浙江众汇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平阳县水头镇蒲潭垟村至南雁镇浦岭村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机电 | 二级公路,交工时间****-**-** |
| 嘉兴宏宸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年临海市县道隧道设施增设改造工程 | 二级公路,交工时间****-**-** |
| 浙江瑞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安吉高铁大道(商合杭高铁安吉站至申嘉湖高速孝源互通)工程项目附属工程 | 一级公路,交工时间****-**-** |
| 浙江永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沪杭甬高速公路杭州市区段改建工程(乔司收费站至钱塘江新建大桥段)照明工程施工第ZM**标段 | 一级公路,交工时间****-**-** |
十一、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被否决投标的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 1 | 甘肃紫光智能交通与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 投标函附录序号**的“质量保证金金额”约定内容为“1.5 %合同价格”,与招标文件第**5页(二)投标函附录序号**的约定内容不符,且与招标文件第**页项目专用合同条款(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序号**的“质量保证金金额:经审价单位审定后的结算价款的1.5%”不符。 | 根据招标文件第**页否决投标第9.2.2项第1.(1)目中b点“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
| 2 | 浙江嘉润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函附录序号**的“质量保证金金额”约定内容为“1.5 %合同价格”,与招标文件第**5页(二)投标函附录序号**的约定内容不符,且与招标文件第**页项目专用合同条款(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序号**的“质量保证金金额:经审价单位审定后的结算价款的1.5%”不符。 | 根据招标文件第**页否决投标第9.2.2项第1.(1)目中b点“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
十二、评标情况:见附件
十三、公示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自****年9月**日始三日(遇节假日则顺延至假后第一个工作日)。
十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拒绝自行纠正或无法自行纠正的,可按《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⑴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⑵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⑶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⑷明确的请求;⑸必要的证明材料。法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投诉人本人签字。
投诉受理部门: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
十五、未中标的投标人名单:
广东赛达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电科建设有限公司、千方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泛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南京凌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欣元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浙江锡鑫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中咨泰克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华鑫美好公路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康炜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中控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昌达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杰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深华科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华睿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路佳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辽宁交投艾特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河北中岗通讯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常青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宇辉建设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名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瑞安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浙江嘉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9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