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六分局营房配套弱电及安防设施设备建设(分散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号福州软件园F区8号楼4层**7室 | 3,**0,**8.**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 1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六分局营房配套弱电及安防设施设备建设(分散采购) | 华为等(公安网核心交换机等) | S**** | 1(批) | 3,**0,**8.** | 3,**0,**8.**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廖文华、江子力、张建英、林毅、李贵林(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7号)的标准收取,由中标供应商一次性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4.**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号:********************[****]****0;2、品目编码及名称:A********其他信息化设备;3、监督单位: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8-********。4、请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迎宾大道**9号
联系方式:李警官;**********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1号大合仓C区**5
联系方式:蒲先生;**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蒲先生
电话:**8-********-****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