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南陵县G**5许镇集镇交通枢纽节点工程监理 | |
| 项目编号 | WH**0SZ**JL**** | |
| 标段名称 | 南陵县G**5许镇集镇交通枢纽节点工程监理 | |
| 标段编号 | WH**0SZ**JL****** | |
| 招标人 | 名称 | 南陵县交通运输局 |
| 地址 | 南陵县交通运输局大楼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工****-******5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图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芜湖市苏宁环球写字楼A座**0 | |
| 联系人及电话 | 马素娟 **********1、**********4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合肥市瑞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 |
| 投标费率 | 0.**% | |
| 项目总监 | 盛海波 | |
| 证书编号:******** | ||
| 证书名称: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 服务期 | 总工期为 **5 个日历天,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竣工验收期满。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科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 投标费率 | 0.**% | |
| 项目总监 | 李文彬 | |
| 证书编号:******** | ||
| 证书名称: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 服务期 | 总工期为 **5 个日历天,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竣工验收期满。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江苏中源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 投标费率 | 0.7% | |
| 项目总监 | 张棒棒 | |
| 证书编号:******** | ||
| 证书名称: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 服务期 | 总工期为 **5 个日历天,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竣工验收期满。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众成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质证书过期。有效期是****年7月3日; 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投标函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安徽国合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投标函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国正工程咨询(江苏)有限责任公司:投标函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芜湖城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提供投标保证金; 江苏正中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投标函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首盛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专业监理工程师沈静涛证书有效期为****年8月**日; 安徽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函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云南世博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未提供投标保证金;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样本值单位:建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芜湖润兴建设有限公司,华理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全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国合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中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市瑞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纵横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上易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中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徽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浙江东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江苏中源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正中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首盛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国正工程咨询(江苏)有限责任公司 2、本次抽取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2 3、基准价:0.**% |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