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医保平台部分子系统开发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 1 | 基于医保电子处方外配流转的药店门诊统筹管理子系统 | ******0.**元 |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上海市徐汇区上海市桂平路**1号**号楼5层 | **.0 |
| 2 | 医保“统模式”业务子系统 | ******0.**元 |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上海市徐汇区上海市桂平路**1号**号楼5层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基于医保电子处方外配流转的药店门诊统筹管理子系统 | 基于医保电子处方外配流转的药店门诊统筹管理子系统 | 包1:建设医保电子处方外配流转的药店门诊统筹管理子系统,以支持“医保电子处方”相关服务在本市实施。;包2:建设医保“统模式”业务子系统,探索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等事项跨区域通办、跨层级联办机制,推动本市智慧医保的建设。; | 包1:建设医保电子处方外配流转的药店门诊统筹管理子系统,以支持“医保电子处方”相关服务在本市实施。;包2:建设医保“统模式”业务子系统,探索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等事项跨区域通办、跨层级联办机制,推动本市智慧医保的建设。; | 包1:本项目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需包含一个月试运行。;包2:本项目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需包含一个月试运行。; | 包1:建设医保电子处方外配流转的药店门诊统筹管理子系统,以支持“医保电子处方”相关服务在本市实施。;包2:建设医保“统模式”业务子系统,探索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等事项跨区域通办、跨层级联办机制,推动本市智慧医保的建设。; |
| 2 | 医保“统模式”业务子系统 | 医保“统模式”业务子系统 | 包1:建设医保电子处方外配流转的药店门诊统筹管理子系统,以支持“医保电子处方”相关服务在本市实施。;包2:建设医保“统模式”业务子系统,探索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等事项跨区域通办、跨层级联办机制,推动本市智慧医保的建设。; | 包1:建设医保电子处方外配流转的药店门诊统筹管理子系统,以支持“医保电子处方”相关服务在本市实施。;包2:建设医保“统模式”业务子系统,探索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等事项跨区域通办、跨层级联办机制,推动本市智慧医保的建设。; | 包1:本项目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需包含一个月试运行。;包2:本项目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需包含一个月试运行。; | 包1:建设医保电子处方外配流转的药店门诊统筹管理子系统,以支持“医保电子处方”相关服务在本市实施。;包2:建设医保“统模式”业务子系统,探索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等事项跨区域通办、跨层级联办机制,推动本市智慧医保的建设。;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蒋正宏,杨超,徐亦明,张兴龙,孙欣,姜建伟,刘连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包1: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0 包2: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
成交人推荐理由:见附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地 址:康定路**7号
联系方式:**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大连路**5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晋一民
电 话: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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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