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汾县河东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第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襄汾县河东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第二标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元) | 质量标准 | 工期 (日历天) |
| 1 | 山西桦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 **3 |
| 2 | 国翔建设有限公司 | ********.** |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 **3 |
| 3 | 山西恒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 **3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山西桦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金振全 | 一级注册建造师 晋**************** |
| 2 | 国翔建设有限公司 | 朱亚妮 | 一级注册建造师 晋**************** |
| 3 | 山西恒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贾忠平 | 一级注册建造师 晋****************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1 | 山西桦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2 | 国翔建设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3 | 山西恒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本工程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再受理。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其它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投诉受理单位:山西博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诉受理联系人及电话:吕娅玲、**********9
受理时间:上午8:**-**:**;下午**:**-**:**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襄汾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2
电子邮件:****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襄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襄汾县东大街
联系人:赵鹏斌
电话:**********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博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号万国城**号楼2单元****室
联系人:吕娅玲
电话:**********9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