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ZCELCS-C-F-******
二、项目名称:鄂伦春自治旗发展森林食品、壮大林下经济专项行动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鄂伦春自治旗发展森林食品、壮大林下经济专项行动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北京华远三农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土路**号2层**6号 | 综合评分法 | 是 | **4,**0.**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鄂伦春自治旗发展森林食品、壮大林下经济专项行动项目):
服务类(北京华远三农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服务 | 鄂伦春自治旗发展森林食品、壮大林下经济专项行动项目 | 鄂伦春自治旗 | 1 、中国紫苏之乡认证需按照国家林草局相关文件要求,在其下属机构的指导下完成;中国紫苏之乡认定 工作需严格按照国家林草局科技司《关于支持开展林草品牌创建工作的复函》 (林科标便字〔****〕** 号) 批复精神实施;2 、森林生态标志产品生产基地认证需按照国家林草局相关文件要求,在其下属机构的指导下完成;以中 国林业产业联合会《中国林草特色产业品牌培育建设试点申报指南》为依据,申报“中国紫苏之乡”;3 、森林生态标志产品认定需按照国家林草局相关文件要求,在其下属机构的指导下完成;依据国家林草 局《关于实施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工程的通知》要求,开展鄂伦春紫苏“森林生态标志产品生产基地” 及“森林生态标志产品”认定工作。4 、专家座谈会需邀请包括国家林草局下属认证单位专家、林下经济专家及行业从业企业等不低于**人 参与研讨座谈;5 、新闻发布会需在国家级媒体、林业行业媒体、省级及全国媒体不低于**家发布。 | 至****年**月**日前 | 1期:1、中国紫苏之乡认定工作需严格按照国家林草局科技司《关于支持开 展林草品牌创建工作的复函》 (林科标便字〔****〕** 号) 批复精神实施; 2、以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中国林草特色产业品牌培育建设试点申报指南》 为依据,申报“中国紫苏之乡”; 3、依据国家林草局《关于实施森林生态标志 产品建设工程的通知》要求,开展鄂伦春紫苏“森林生态标志产品生产基地”及“森林生态标志产品”认定工作。4 、专家座谈会需邀请包括国家林草局下属认证单位专家、林下经济专家及行业从业企业等不低于**人 参与研讨座谈;5 、新闻发布会需在国家级媒体、林业行业媒体、省级及全国媒体不低于**家发布。 | **4,**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酒会霞、肖雷、赵晓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鄂伦春自治旗发展森林食品、壮大林下经济专项行动项目): 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鄂伦春自治旗乡村振兴局
地址:鄂伦春自治旗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万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
联系方式:**********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艳锋
电话:**********4
内蒙古万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