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四川金天立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传化广场爱尚里1栋9楼4号 | **7,**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四川金天立科技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
| A********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详见附件一:技术要求 | 详见报价明细表 | 详见报价明细表 | 1(批) | **7,**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雨沁(采购人代表)、熊伟、刘超、周军、李振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次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9号)规定,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收取比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7号)文件的规定,以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为原则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2;
联系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中段**6号;
邮政编码:******;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江市司法局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玉溪路玉环巷**号
联系方式:****-******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新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东城路1号5栋1单元2楼2号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女士
电话:****-******8
四川新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