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编号: FCZC****-C3-****0-GXGN
二、 项目名称: 东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购买国门大道和国道G**9线区间测速服务项目
三、 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 ******0.**(元)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 | 防城区金花茶大道**2号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东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购买国门大道和国道G**9线区间测速服务项目 | 东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购买国门大道和国道G**9线区间测速服务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交付使用。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坚章(自行抽取)、宾云(自行抽取)、陈远光( 第1分标 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代理收费标 准收取,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4号文的规定向成交人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 人民币叁万零捌元整(小写: ****8.**元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1、中标人综合评审得分:**.**分
2、 公告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东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防城港)。
3 、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托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东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 址:东兴市北仑大道**1号
联系方式: 郑卓珠,****-******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冠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茶花园路6-1号南湖翠苑4层****A号、****B号、****C号
联系方式: ****-******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覃愿
电话:****-******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采购人: 东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冠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 9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