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D1-JF[CS]******6
二、项目名称:医保服务站服务外包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联合体成员: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分公司) | 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号**1单元、****单元、****单元 | 1,**0,**0.**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医保服务站服务外包):
服务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联合体成员: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分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社会服务 | 医保服务站服务外包 | 厦门市 | 完全响应 | 一年 | 项 | 参照响应文件 | 1,**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张森 |
| 评审专家: | 邹瑞清 、 宋艳萍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1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与本条款有冲突的,以本条款为准。
1.2收费标准以单个采购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本项目的项目类别及相应的收费标准如下:?
服务:基数≤**0万元部分,按1.5%计取;**0万元<基数≤**0万元部分,按0.8%计取;分段累进计算。
1.3经认定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成交供应商,其代理服务费按照上述收费标准下浮**%进行支付。
备注:若代理服务费不足¥3,**0.**(人民币叁仟元整),则按¥3,**0.**(人民币叁仟元整)收取。?
1.4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1.5缴款账户: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莲前支行,账号:****?****?****?****4,财务联系人:罗小姐****-******9。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医保服务站服务外包: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号7号楼
联系方式:****-******5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9号海晟国际大厦**层****
联系方式:****-******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艳玲、陈雅倩、郑秋阳
电话:****-******6
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