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WCG[CS]******8
二、项目名称:3号厨房加工区装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中闽铭泰集团有限公司 | 厦门市湖里区岭下西路**0号**1单元 **2单元 | 1,**0,**0.**元 | **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3号厨房加工区装修):
工程类(中闽铭泰集团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单位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 1-1 | 装修工程 | 3号厨房加工区装修 |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 合同签订后 ** 个日历日内竣工,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若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未能按时交付的(包括因验收不合格造成未能按时交付的),违约金 **** 元/天,采购人有权从待支付合同款中扣除。 | 项 | 张长云 | 闽**************** | 1,**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赵清林 |
| 评审专家: | 林叶榛 、 陈汉平 、 罗庆明 、 蔡日聪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单个采购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0万元],1.**%;(**0万元,**0万元],0.**%。
(2)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3)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成交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的优惠。
(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5)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非矿支行;开户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账号:****************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号厨房加工区装修:1.****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四川大学华西厦门医院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锦园西路**9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滨南路**号**层D单元
联系方式:****-******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智鹏、宋昕祺、黄丽萍
电话:****-******7、******7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