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宣城市分公司****年能源充电业务干粉灭火器项目(第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受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分公司委托,对中国铁塔宣城市分公司****年能源充电业务干粉灭火器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比选。成交候选人如下:
一、项目编号:AH-TT-XC-******2-D**
二、项目名称:中国铁塔宣城市分公司****年能源充电业务干粉灭火器项目(第二次)
三、谈判时间:****年9月5日(北京时间)
四、谈判地点:腾讯会议远程谈判
五、谈判情况:本项目谈判小组共3人组成,于****年9月5日完成谈判工作,本项目共1名供应商参与应答,谈判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应答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宣城市赛明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六、成交候选人:
第一成交候选人:【宣城市赛明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信用代码:****************2H)
应答统一折扣(ON):**0%。
供货期:自订单下发之日起4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
产品质量:达到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合格质量等级及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项目经理:不涉及。
资格能力:【宣城市赛明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七、否决应答情况:无。
八、发布媒体: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九、公示期:自****年9月6日至****年9月9日。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董经理(采购代理)投诉电话:**********9
接收邮箱:****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供应商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一、采购代理公司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9号拓基城市广场C座****室
项目联系人:董经理/**********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日期:****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