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QHGC[CS]******2
二、项目名称:福安市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分公司 | 宁德市蕉城南路9号 | **7,**0.**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
服务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分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保险服务 | 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 | 本服务标准涵盖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所涉及的保险产品和服务 | 本服务标准涵盖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所涉及的保险产品和服务 | 壹年。保险期限为自**** 年6 月 **日零时起至**** 年6 月 **日二十四时止。 | 项 | 本 服 务标 准 涵盖 本 项目 磋 商文 件 第三 章《 采 购内 容 及要 求 》中 所 涉及 的 保险 产 品和服务 | **7,**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施强 |
| 评审专家: | 赖震海 、 陈建国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收费标准以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成交金额在**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成交金额的1.5%计取;成交金额超过**0万元的:其中**0万元按中标金额的1.5%计取;**0-**0万元部分金额按0.8%计取。②收取方式: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信息:账户名称: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安分公司,开户行及账号:中国邮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市支行******************
?。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1.****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供应商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2、政策优惠情况: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安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福安市市政府大院
联系方式:****-******6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浦西万达中心A座****
联系方式:****-******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志良
电话:****-******9/**********0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