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萧县庄里镇利用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实施乡村振兴项目(EPCO)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招标项目名称 | 萧县庄里镇利用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实施乡村振兴项目(EPCO) | ||||||
| 招标项目编号 | EP-XXGC******9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人 | 名称 | 萧县庄里镇人民政府 | |||||
| | 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萧县庄里镇庄里村 | |||||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智**********6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海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 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龙城镇浙商大市场D1幢**6室 | |||||
| | 联系人及电话 | 耿工**********6 |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 单位名称 | 安徽贵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陆建市政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安徽誉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裕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江苏如歌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1:上海东大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2:中浩银河实业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龙城镇南关黄桥社区**5号(联合体成员: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兰州路**号安徽青年电子商务产业园二期青网大厦****-1室) | 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龙城镇顺河路**号(联合体成员: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科技创新城化章北街1号山西数据流量生态园4号楼4层****-**号房间 ) | 如皋市城南街道万寿南路 **9号(联合体成员1:上海市嘉定区封周路**5号**幢**1室J****;联合体成员2:如皋市城南街道丞相大道**号标龙大厦6层)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2% (约******0元) | **.3% (约******0元) | **.5% (约******0元) | ||||
| 工期(日历天) | **0 | **0 | **0 | ||||
| 质量标准 | ①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③运维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 ①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③运维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 ①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③运维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 | / | / | ||||
| 施工负责人 | 姓名 | 董杨杨 | 张传峰 | 花敏 | |||
| | 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 证书编号 | 皖************ | 皖************ | 苏************ |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何庆传 | 慕志毅 | 江漫均 | |||
| | 证书名称 | 高级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 | |||
| | 证书编号 | (****)********8 | ********** | **C******4 | |||
| 综合评估得分 | **.** | **.** | **.** |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 | ||||||
| 公示时间 | ****年9月4日至****年9月9日 | ||||||
| 招标代理费 | ****0元 |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下午2:**-5:**)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 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 | 投诉受理单位 | 萧县农业农村局 | |||||
| | 单位地址 | 萧县龙城镇小康路与龙山路交叉口 | |||||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项目审批股 ****-******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