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镇迎驾厂集镇提升改造项目(一标段)--停车场、街心公园区域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衡山镇迎驾厂集镇提升改造项目(一标段)--停车场、街心公园区域 | |||||||
| 项目编号 | E**************4 | |||||||
| 标段名称 | 衡山镇迎驾厂集镇提升改造项目(一标段)--停车场、街心公园区域 | |||||||
| 标段编号 | E****************** | |||||||
| 招标人 | 霍山县衡山镇人民政府 | |||||||
| 最高限价 | ******0.**元 | |||||||
| 代理机构 | 安徽润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中兴南路3号 联系方式:****-******0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 开标时间 | ****年9月3日9时**分 | 计划工期 | **日历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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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安徽广宏营开建设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 和原因 | 根据招标公告第十一项第1条要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格审查不通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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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安徽建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 和原因 | 根据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第5条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非本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格审查不通过。 |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称 | 安徽捷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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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日历天 | |||||
| 地址 |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街山镇文峰北路东大街特色街区**栋三楼 | |||||||
| 投标报价(元) | ******8.**元 | |||||||
| 项目经理 | 俞俊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
| 皖************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周??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无 |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无 | |||||||
| 技术负责人 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 业绩 | 无 | |||||||
| 企业获奖 | 无 | |||||||
| 企业业绩 | 无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称 | 安徽强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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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日历天 | |||||
| 地址 |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经济开发区(城东社区) | |||||||
| 投标报价(元) | ******0.**元 | |||||||
| 项目经理 | 伍旭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
| 皖************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舒启田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无 |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无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 企业获奖 | 无 | |||||||
| 企业业绩 | 无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称 | 安徽仁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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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日历天 | |||||
| 地址 |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花园北路阳光 丽景小区9栋**6室 | |||||||
| 投标报价(元) | ******2.**元 | |||||||
| 项目经理 | 刘菊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
| 皖************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王家兵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无 |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无 | |||||||
| 技术负责人 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 业绩 | 无 | |||||||
| 企业获奖 | 无 | |||||||
| 企业业绩 | 无 | |||||||
| 公示时间 | ****年9月4日-****年9月9日 |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霍山县衡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霍山县诸佛庵西路**6号 联系人:刘先生电话:****-******2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霍山县行政中心主楼**楼 联系人:梁股长,联系电话:****-******7。 3、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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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霍山县行政中心主楼**楼 联系人:梁股长联系电话:****-******7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