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允许联合申请出让3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序号 | 宗地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用途 | 出让面积(㎡)) | 出让年限(年) | 成交价(万元) | 受让人名称 |
|---|---|---|---|---|---|---|---|
| 1 | ************** | 紫云县猫营镇黄鹤营村 | 旅馆用地 | ****2.** | ** | ****.0 | 紫云自治县城市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2 | ************** | 紫云自治县格凸河镇坝寨村 | 旅馆用地 | ****6.0 | ** | ****.0 | 贵州格凸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 3 | ************** | 紫云自治县格凸河镇坝寨村 | 其他商服用地 | ****2.** | ** | ****.0 | 贵州格凸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二、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紫云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西秀区武当山路与定安大道交叉口企业服务中心),紫云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韦贤贵
电子邮件:****
紫云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