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包)编号:YAA******-******-**
一、招标概况
远安县泉水冲片区排水防涝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三期)二标段于****年**月**日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 **时**分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 名 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湖北昌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远安县鑫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宜昌昌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元/%) | ******5.** | ******2.** | ******3.** | |
| 质量目标 | 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 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 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 |
| 履约期限(天) | **0日历天 | **0日历天 | **0日历天 | |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市政公用工程施总承包贰级/D********9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4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0 | |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安全生产许可证:(鄂)JZ安许证字【****】****** | 安全生产许可证:(鄂)JZ安许证字[****]****** | 安全生产许可证:(鄂)JZ安许证字[****]****** | |
|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汪付年,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鄂************、鄂建安B(****)******3 | 邓燕国,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鄂************、鄂建安B(****)******0 | 汪淼,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鄂************、鄂建安B(****)******6 |
| 技术负责人 | 雷磊,其他,******** | 刘佳,其他,E********5、******************6 | 黄开兴,其他,B****************7 | |
| 质量员 | 刘青,质检员,******************5 | 翟爱文,质检员,******************9 | 任丽君,质检员,******************7 | |
| 施工员 | 曾德明,施工员,******************2 | 潘伟,施工员,******************0 | 支安妮,施工员,******************5 | |
| 安全员 | 刘黎丽,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建安C2(****)******1 | 周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建安C2(****)******8 | 刘启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建安C3(****)******0 | |
| 业绩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 宜昌昌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远安县鸣凤镇双泉片区农旅融合产业配套道路项目(一期)二标段EPC总承包工程 | ****.** | 陈艳莉 | ||
| 湖北昌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远安县人福路市政道路工程(一期) | **8.1 | 汪付年 | ||
| 远安县解放片区老旧小区配套道路改造工程(巷子深片区) | **6.2 | 曾艳玲 | |||
| 远安县鑫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远安县解放片区老旧小区配套道路改造工程(清水寺片区) | **9.** | 刘芳林 |
| 评标情况 | 评标工作于****年8月**日**:**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室评标室二进行远程异地评标,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1、形式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单位形式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单位资格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 1、技术标评审:评标委员会对4家投标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暗标评审。 2、综合标评审:评标委员会对4家投标单位的企业信用、企业业绩等内容进行详审并打分。 3、经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对4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进行详审并打分。 三、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湖北昌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远安县鑫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宜昌昌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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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年**月**日 **时**分至****年**月**日 **时**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诚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4
3.行业主管部门: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2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