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灵宝市第二实验小学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灵教竞磋(****)**4号;LBGZ[****]**1-ZC**0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8月**日
5、评审日期:****年9月2日
二、 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 LBGZ[****]**1-ZC**0 | 灵宝市第二实验小学食堂服务劳务项目,拟选择1家供应商为学生食堂提供食材的加工与制作、保育、环境卫生保洁、餐用具消毒、餐厨垃圾处理、午间休息安全保障等劳务服务。 | 灵宝市金麦子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川口乡闫谢村中心内综合楼1号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期限 | 质量标准 | 服务标准 |
| 1 | 灵宝市第二实验小学食堂服务劳务项目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学年 | 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有关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 |
三、 评审专家名单
曲洪国(组长)、赵宏伟、杜旭辉(采购人代表)
四、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豫招协[****]**2号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人缴纳中标服务费,收费金额:****2.**元。
五、 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名称:灵宝市金麦子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春祥
联系电话:**********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EM7X**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部门:灵宝市教育体育局
联系电话:****-******9
采购人:灵宝市第二实验小学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5
招标代理机构: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7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永宁国际(大话南门)**楼****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