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白米镇学校****-****年度学校食堂(蔬菜、干鲜调料)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
| 泸州市清和商贸有限公司 | 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符阳街道建设路社区之溪街**号附**、**号 | 1,**0,**0.**元 | 报价(百分比):**%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泸州市清和商贸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 |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白米镇学校****-****年度学校食堂(蔬菜、干鲜调料)采购项目 | 对合江县白米镇公办学校(合江县白米镇中心小学校,合江县白米镇初级中学校,合江县白米镇印子小学校)食堂蔬菜、干鲜调料食材进行配送 | 为采购人提供蔬菜、干鲜调料,并满足磋商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 | 符合国家或行业对食材保鲜、保质的相关规定。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石贺年(采购人代表)、邓大平、王堂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成交)单位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2.依据泸市财采〔****〕** 号相关规定,现公示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方式:公司名称:泸州市清和商贸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9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江县白米镇中心小学校
地址:四川合江白米镇中心校
联系方式:**********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永策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华升南路欢乐汇B塔楼****室
联系方式:**********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女士
电话:**********0
四川永策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