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社会化运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XXCG******5A
二、项目名称:萧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社会化运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萧县残疾儿童康复中心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萧县三里小学西萧县社会福利院院内北楼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捌拾捌万伍仟元整(******0.**元)
评审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萧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社会化运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为了推进我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的规范化管理,更好地做好我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 号)和皖政〔****〕 ** 号、宿政发[****]** 号的实施意见,经研究,计划将本项工作交 由符合资质条件的定点机构管理运营,县残联做好监管工作。 服务时间:一年(先签订一年合同,通过对成交供应商一年 的评定不合格合同终止,评定合格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履行期限最多不超过 3 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邓惠芳(组长),何传莉,张盈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4.**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下午**:**-**:**,节假日休息)向锦斌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龙城镇虎山壹号商铺**#B**1-**4,联系电话:**********0。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萧县财政局(国资委)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萧县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萧县龙山路与龙萧路交汇处西南
联系方式:****-******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锦斌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龙城镇虎山壹号商铺**#B**1-**4
联系方式:**********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强、陶可
电 话:****-******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