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简阳市禾丰中心卫生院****年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四川鑫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文君街道南江路**号 | **5,**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四川鑫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
| A******** | 其他医疗设备 | 肺功能仪、产后康复仪等医疗设备一批 | 详见报价明细表 | 详见报价明细表 | 1(批) | **5,**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英(采购人代表)、李长庆、林志光、明智勇、张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参考计价格(****)****号文件的标准下浮**%计职。(注:①货物招标(**0万以下按中标金额的1.5%计取;代理服务费=成交金额*1.5%***%);②代理费用不足****.**元按****.**元计取)。银行转账相关信息如下:收款单位:四川川维锦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阳支行帐号:********************转账事由:备注招标项目名称+成交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备案号:[********************[****]****5];
2.采购品目:A********其他医用设备;
3.监督部门:简阳市财政局;监督电话:**8-********。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6.付款方式:(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提交完整的付款凭证资料及合法有效的完税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7.资格条件:(1)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8.本项目采购包1:共4家投标人获取了招标文件,共3家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
9.中标日期:****年8月**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简阳市禾丰中心卫生院(简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简阳市禾丰镇裕民街**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川维锦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工业园区墨香路**号6栋3层1号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8-********
四川川维锦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