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城区果屑箱、塑料垃圾桶采购(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四川创世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东部新区贾家街道天宫社区9组**号(属贾家中小企业园) | **7,**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四川创世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
| A******** | 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 | 果屑箱 | 详见报价明细表 | 详见报价明细表 | **0(个) | 1,**0.** |
| A******** | 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 | **0L塑料垃圾桶 | 详见报价明细表 | 详见报价明细表 | **0(个) | **2.**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钟宇鹏、焦阳、白宁、简葳、徐磊(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参考计价格(****)****号文件的标准计取。(注:①货物招标(**0万以下按中标金额的1.5%计取);②代理费用不足****.**元按****.**元计取)。
银行转账相关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四川川维锦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阳支行
帐号:********************
转账事由:备注招标项目名称+成交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备案号为********************[****]****0,本项目编号为N****************。
(二)采购品目:A******** 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
(三)本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1:**9,**8.**元
(四)监督机构:简阳市财政局;联系电话:**8-********。
(五)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七)付款时间和方式:
采购包1: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本项目合同后,产品安装到位,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接到供应商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0.**%。
(八)本项目采购包1:共**家投标人获取了招标文件,共8家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
(九)中标日期:****年8月**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简阳市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址:简阳市简城街道办五友路三段**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川维锦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工业园区墨香路**号6栋3层1号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8-********
四川川维锦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