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凤阳县小溪河镇燃灯社区等公益事业建设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zfycg******-**2
二、项目名称:****年度凤阳县小溪河镇燃灯社区等公益事业建设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凤阳红指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长安街**2号欣城花园2-****号
成交金额:壹佰壹拾壹万贰仟叁佰肆拾伍元伍角伍分(小写:******5.**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名称:****年度凤阳县小溪河镇燃灯社区等公益事业建设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施工范围: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燃灯社区:重建长**0米、宽4米、厚0.**米C**混凝土道路;路灯**盏。2.前缪村:新建长**6米、宽3.5米、厚度0.**米C**混凝土道路;小冷组健身器材1套5件,路灯5盏。3.梨园村:新建长**8米、宽3.5米、厚0.**米C**混凝土道路;拓宽厚0.**米C**混凝土道路****平方米;**盏路灯。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茂庆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皖************)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文兵、许昌玲、张德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滁公管〔****〕5号,以及补充文件滁公管综〔****〕**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标准收取,收费金额为****元(不含专家评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成交 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凤阳县小溪河镇人民政府或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凤阳县小溪河镇金庄村5号或凤阳县府城镇永乐路**8-2号,联系人:曹梦梦或张成梅,联系电话:**********1或**********1。也可以通过网上渠道在线提起质疑(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所需材料详见:******)向凤阳县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凤阳县府城镇新城区惠政路凤阳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
2.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壹佰壹拾壹万贰仟叁佰肆拾伍元伍角伍分(小写:******5.**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凤阳县小溪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凤阳县小溪河镇金庄村5号
联系方式:**********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凤阳县府城镇永乐路**8-2号
联系方式:**********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成梅
电 话:**********1
十、附件
1.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最后承诺报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