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棠溪水库移民安置区块及市政配套项目-高层公寓工程
招标序号:缙招标JS****-**
招标单位:缙云县棠溪水库开发有限公司开标时间:****年8月**日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秦骁勇 ****-******8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6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工 期 | 质量目标 | 项目经理 |
| 1 | 浙江捷骏建设有限公司 | ******** | **5日历天 | 合格 | 马朋涛 |
| 2 | 锦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5日历天 | 合格 | 樊雄敏 |
| 3 | 丽水荣昌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 | **5日历天 | 合格 | 胡哲悦 |
| 4 | 浙江屹立建设有限公司 | ******** | **5日历天 | 合格 | 章燕龙 |
| 5 | 浙江万顺建设有限公司 | ******** | **5日历天 | 合格 | 谢飞 |
| 6 | 丽水吉瑞建设有限公司 | ******** | **5日历天 | 合格 | 楼晓荣 |
公示时间:****年8月**日至****年8月**日(不得少于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号、(****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3。
公示单位:缙云县棠溪水库开发有限公司
****年8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