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道养护工程(邹两线、香石线)施工招标定标候选人公示
| 招标项目名称 | 县道养护工程(邹两线、香石线)施工招标 | |||||||
| 项目编号 | E**********************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招标人名称 | 山东正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本工程为县道养护工程(邹两线、香石线),包括两条道路分别是邹两线和香石线:①邹两线:设计路线范围石墙镇望云河桥西至岚济路,长度为9.8公里,对破损路面进行挖出及恢复、沥青罩面、安装交通标志牌、道路画线、清理路肩及盖板沟清淤等工程内容。②香石线:道路起点位于郭里镇上屯北侧,终点位于香城镇付楼村,全长约**.**公里,对破损路面进行挖出及恢复、沥青罩面、道路画线、清理路肩、边沟清淤、安装波形梁护栏及新建泄水槽等工程内容。 | |||||
| 建设地点 | 邹城市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众客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 开标日期 | ****年**月**日9时**分 | 开标地点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城分中心 不见面开标一室 |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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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不排序定标候选人 | ||||||||
| 定标候选人名称 | 盛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宁夏衡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山东一鸣公路有限公司 |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投标报价(元) | ********.** | ********.** | ********.** | |||||
| 质量 | 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1-****)要求,交工验收标段内所有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评定为合格 | 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1-****)要求,交工验收标段内所有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评定为:合格 | 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1-****)要求,交工验收标段内所有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评定为合格。 | |||||
| 工期 | **日历天 | **日历天 | **日历天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 三、定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 定标候选人名称:盛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 1 | 张万里 | 项目负责人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鲁**************** | ||||
| 定标候选人名称:宁夏衡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 1 | 吴娜 | 项目负责人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宁**************** | ||||
|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一鸣公路有限公司 |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 1 | 王莹 | 项目负责人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鲁**************** | ||||
| 四、评标情况 | ||||||||
| 评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号)。评标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二评标室、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祥分中心(1人异地评标)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 公示说明 | 定标候选人名称:盛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一、项目管理机构 1、项目负责人:张万里 2、项目总工:刘富侠(工程师) 3、安全生产负责人:陈龙(安全生产负责人) 定标候选人名称:宁夏衡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一、项目管理机构 1、项目负责人:吴娜 2、项目总工:苏梅玲(工程师) 3、安全生产负责人:吕静(安全生产负责人)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一鸣公路有限公司 一、项目管理机构 1、项目负责人:王莹 2、项目总工:梁东平(高级工程师) 3、安全生产负责人:田正卫(安全生产负责人) | |||||||
| 公示起止时间 | ****年**月**日-****年**月**日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 招标方式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
|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孙成柱,联系电话:**********3 | ||||||||
| 其他事项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