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JKT[GK]******1-1
二、项目名称:连江县公安局社会治安防控中心及指挥中心大屏幕、音响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福建省邮电工程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东门浦下村**6号 | 2,**4,**1.**元 | 2,**4,**1.**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连江县公安局社会治安防控中心及指挥中心大屏幕、音响等设备采购项目):
货物类(福建省邮电工程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 1-1 | LED 显示屏 | 大屏幕系统 | 海康威视、国产等 | DS-D****、DS-D**C**-N、定制等 | 1 | 批 | 2,**4,**1.**** | 2,**4,**1.**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欧先桓 |
| 评审专家: | 王榕生 、 叶新生 、 丁卓群 、 林玉容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数进行计算,**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5%收取,**0万元-**0万元(含)部分按1.1%;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开户名: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江滨路支行,账号:******************5。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连江县公安局社会治安防控中心及指挥中心大屏幕、音响等设备采购项目: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连江县公安局(本级)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丹凤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A单元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世玉
电话:****-********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