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YG[GK]******1
二、项目名称:****年度福清市公安局民辅警团体商业补充保险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年度福清市公安局民辅警团体商业补充保险采购项目):
废标理由: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要求第**.2条的规定,两家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年度福清市公安局民辅警团体商业补充保险采购项目):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肖永华 |
| 评审专家: | 许飞月 、 肖宝荣 、 丁瑞玉 、 吴美田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4年度福清市公安局民辅警团体商业补充保险采购项目:0万元
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等,共4家供应商进入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对前述4家供应商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在符合性审查阶段,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等,共3家供应商符合性审查结果为通过,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其符合性审查结果为不通过。
2.通过符合性审查的3家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所述的评审分值对各供应商的技术部分、商务部分、价格部分分别进行评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分项报价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本项目废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清市公安局
地址:福州福清市清昌大道**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山街道仓山万达广场C区3号楼**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凌云、翁晶、吴明华
电话:********
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