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QZLS[CS]******5
二、项目名称:《安溪县医院年度广告制作服务项目》采购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安溪红图广告有限公司 |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城厢镇砖文村长安街8-**号 | **6,**0.**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安溪县医院年度广告制作服务项目):
服务类(安溪红图广告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综合医院服务 | 安溪县医院年度广告制作服务项目 | 安溪县医院3年度广告制作服务 |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 | 3年 | 项 | 按照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 **6,**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周锦缎 |
| 评审专家: | 朱建彬 、 吴伟铨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成交人应在成交公告发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代理机构按以下标准向成交人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准如下:成交金额?**0万元以下?1.5%。请供应商投标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交纳方式:现金或转账至代理机构指定账号。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安溪县医院年度广告制作服务项目:1.**9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安溪县慕名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未按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列,中小企业声明为无效声明函;泉州市好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按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列,中小企业声明为无效声明函,以上2家供应商资格性审查未通过,其余6家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安溪县医院
地址:安溪县河滨南路**9-**9号
联系方式:**********0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吉路星光耀广场**号楼****-****
联系方式:**********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9
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