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和县琯城水厂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暨中标结果公示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1.招标人名称:福建兴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平和县小溪镇琯溪路**2号联系方式:杨工 ****-******1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号招标大厦C座6层**3 联系方式:施工****-********。 2.招标项目名称:平和县琯城水厂工程监理。 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 交易地点: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监理服务期:施工监理服务期**0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以及提交完整的相关资料归档止(建设工期延长监理费用不予调整)。 7.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水质要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8.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秒。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邹跃华、 郭碧兰、洪阿明、吴玉亭、张冬萍 三、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四、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及拟派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项目业绩情况:
五、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①根据闽发改法规[****]**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六、公示日期 公示日期:****年**月**日至****年**月6日 七、监督单位:平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电话:****-******3 招标人:福建兴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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