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平陆运河沿线(灵山段)陆屋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 | ||
| 招标人 | 灵山县灵广土地整治开发有限公司 | ||||
| 建设单位 | 灵山县灵广土地整治开发有限公司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招标类别 | R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R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 建设规模 | 灵山县平陆运河沿线(陆屋镇)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和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投资和全过程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投资和全过程实施。本项目包括农用地整治、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乡村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以及产业引导与布局四个板块。 【包括(但不限于)潜力调查、选址、勘测、可研编制、土地规划设计、工程设计、监理、土地流转及租金支付、工程施工、施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后期管护、土地评估、土地权属调整等工作。】 | ||||
| 开标时间 | ****年8月**日 | 开标地点 | 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 ||
| 公示开始时间 | ****年8月**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年8月**日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牵头单位: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成员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 投标报价 | ********0.** 元 | ||||
| 合作期限 | 8年 | ||||
| 项目经理 | 李丽娟(注册编号:京****************;身份证号:******************)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隆林各族自治县第一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2.吉林市哈达湾区域生态修复及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部分)工程总承包第二标段; 3.博白县沙河镇沙河村等7个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牵头单位: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成员名称: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0.** 元 | ||||
| 合作期限 | 8年 | ||||
| 项目经理 | 付绍君(注册编号:京**************0;身份证号:******************)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景洪市“澜沧江、流沙河”流域城区段水生态修复及水生态旅游资源开发项目(EOD); 2.五华县琴江河、五华河流域废弃矿山治理工程(废弃稀土矿)项目及五华县华城镇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工程项目(一期)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3.东丽区东丽湖东湖生态修复与旅游设施提升工程-绿化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牵头单位: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成员名称:航天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0.** 元 | ||||
| 合作期限 | 8年 | ||||
| 项目经理 | 陈林海(注册编号:陕****************;身份证号:******************)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共青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共青城博阳河(里河)生态修复项目; 2.广阳岛生态城广阳大道生态修复及品质提升项目; 3.水神堂区域生态修复工程EPC总承包。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钦州)网上发布(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灵山县自然资源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