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广安区****年乡村振兴示范村规划设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中九华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一段**8号2栋1单元**层****-****号 | 1,**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中九华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 |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 广安区****年乡村振兴示范村规划设计项目 | 广安区****年乡村振兴示范村规划设计 | 完成广安区****年乡村振兴示范村规划设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 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冯永健(采购人代表)、杨安源、余永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7号)规定,本采购文件特别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安市广安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建南路**号**栋3楼
联系方式:**********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源至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育苗路**号附9号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8-********
四川中源至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