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内莞镇横水村风貌提升工程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中标候选人公示
连平县内莞镇横水村风貌提升工程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于****年**月**日**时**分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平县分中心,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及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完成了本项目的开标评标工作。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 项目名称 | 连平县内莞镇横水村风貌提升工程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 |||
| 建设单位 | 连平县内莞镇人民政府 | |||
| 第一中标候选单位 | (主)广东桦杰园林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成)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综合得分 | **.** | |
| 报价下浮率 | 建安费报价下浮率:0.**% 设计费报价下浮率:0.**% | 总承包项目经理 | 姓名:田好国 证书编号:R********B**** |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姓名:庄鸿辉 证书编号:粤 **************** |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姓名:田好国 证书编号:R********B**** | |||
| 第二中标候选单位 | (主)中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成)河源城建市政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综合得分 | **.** | |
| 报价下浮率 | 建安费报价下浮率:1.**% 设计费报价下浮率:1.**% | 总承包项目经理 | 姓名:邬汉镇 证书编号:粤中职证字第 ************5 号 |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姓名:周晶 证书编号:粤 ****************7 |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姓名:邬汉镇 证书编号:粤中职证字第 ************5 号 | |||
| 第三中标候选单位 | (主)中水京林建设有限公司 (成)万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综合得分 | **.** | |
| 报价下浮率 | 建安费报价下浮率:1.**% 设计费报价下浮率:1.**% | 总承包项目经理 | 姓名:李鹏飞 证书编号:豫 ************ |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姓名:李鹏飞 证书编号:豫 ************ |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姓名:陈昭辉 证书编号:******** | |||
| 工期 | 总工期为 **0 天,其中: ①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 **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②施工工期: **0 天(以建设单位发出的进场通知书次日或开工通知书指定之日算起)。 | |||
| 质量要求 | (1)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施工要求:工程质量按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0-****)、《给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1-****)、《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8-****》及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 |||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 | |||
| 公示截止 | ****年**月**日 | |||
| 监督单位 | 连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投诉电话 | ****-******2 | |||
| ****年**月**日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