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HGL[CS]******4
二、项目名称:政和县七星溪小流域****年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福建隆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福建省松溪县水南东二巷7号 | 1,**7,**6.**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政和县七星溪小流域****年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工程类(福建隆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单位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政和县七星溪小流域****年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 政和县七星溪小流域****年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 项 | 姜黎明 | 闽**************** | 1,**7,**6.**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范接友 |
| 评审专家: | 叶信红 、 江东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供应商应当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缴后不退。收费标准以合同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1)成交金额在**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成交金额的1.0%计取;(2)成交金额在**0万元-**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成交金额的0.7%计取。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政和县七星溪小流域****年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1.****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政和县石屯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平市政和县石屯镇中昌街1号
联系方式:**********2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众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江滨中路**7号十二层
联系方式:**********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6
福建众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