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北区**#、**#、**#学生宿舍和2#食堂建设项目室外总平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1 | ||||||
| 招标人 | 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 建设单位 | 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道路等级参照城市支路,设计速度**Km/h,道路设计总长**1.**7m,其中:A线**9.**2m,红线宽度8/**m;B线**1.**7m,红线宽度6/8/**m;C线**0.**8m,红线宽度6m;设计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园林景观工程、绿化工程、安装工程等。 | ||||||||
| 开标时间 | ****年8月9日9时**分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武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公示开始时间 | ****年8月**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年8月**日 | ||||||
| 预中标人 | 广西工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工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投标总价 | ********.**元 | ||||||||
| 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曾健(注册编号:桂**************** ;身份证号: ******************)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赖作樑(身份证号:******************) 卢 滨(身份证号:****************3X)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0.**分。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投标总价 | ********.** 元 | ||||||||
| 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彭定文(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1X)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周学智(身份证号:******************) 赵伟(身份证号:******************)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祥龙云居(原名万象·海德堡)9#、**#楼 。 2.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0.**分。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 投标总价 | ********.** 元 | ||||||||
| 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雷波(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靖颂(身份证号:******************)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南宁师范大学武鸣校区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 2.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0.**分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分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武鸣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投标办公室 | 投诉受理电话 | ****-******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