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年度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施工四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金寨县****年度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施工四标段 | |||
| 项目编号 | E**************6 | |||
| 标段名称 | 金寨县****年度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施工四标段 | |||
| 标段编号 | E****************** | |||
| 招标人 | 金寨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 |||
| 最高限价 | ******6.**元 | |||
| 代理机构 | 安徽相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路与乌江路北交口东北角安粮城市广场**幢**1室 联系方式:****-******0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方式 | 综合评估法 |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计划工期 | **日历天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安徽俊阳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缺少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称 | 盛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水利水电工程 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日历天 | |
| 地址 | 山东省滨州市高新区小营办事处广青路南侧 | |||
| 投标价(元) /费率(%) | ******5.**元 |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李向华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鲁****************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赵辉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 企业获奖 | 无 | |||
| 企业业绩 | 无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称 | 安徽禹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水利水电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 | 投标工期 | **日历天 | |
| 地址 | 六安市解放路百花苑小区**#楼**铺 | |||
| 投标价(元) /费率(%) | ******6.** |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张健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皖************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祝光杰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 企业获奖 | 无 | |||
| 企业业绩 | 无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称 | 黄山永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水利水电工程 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日历天 | |
| 地址 |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南滨江东路8号新城时代大厦A****室 | |||
| 投标价(元) /费率(%) | ******1.** |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何逸畅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皖****************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叶景峰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 企业获奖 | 无 | |||
| 企业业绩 | 无 | |||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 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金寨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六安市金寨县江店新城区政府路与江环北路交叉口北**0米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方式:****-******6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 地址: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金梧桐创业园县政务服务中心**楼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9 3、对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 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 ** 号)。 |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 地址: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金梧桐创业园县政务服务中心**楼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9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