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年全区违规户外广告(招牌)拆除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
| 成都市艺翔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办驿生路**号 | **0,**0.**元 | 成都市龙泉驿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年全区违规户外广告(招牌)拆除服务采购项目(百分比):5%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成都市龙泉驿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年全区违规户外广告(招牌)拆除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成都市艺翔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 | 市容管理服务 | 成都市龙泉驿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年全区违规户外广告(招牌)拆除服务采购项目 | 对龙泉驿区管护范围内的户外广告、招牌,建立档案资料,并进行经常性检查等服务范围。 | 负责做好管辖范围内户外广告、招牌的巡查,巡查内容包括:查看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如排查出需要拆除的内容须上报给采购人,经审核同意后进行作业等服务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他与本项目服务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技术规范,上述技术规范依据如出现最新调整则按最新标准执行等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尚静(采购人代表)、张琴、陈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合理成本加利润原则,本项目定额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财政监督部门:成都市龙泉驿区财政局;2、财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8-********;3、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万元;4、本项目成交单价下浮率:5%;合同暂定金额:人民币**万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龙泉驿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文明东街**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煜安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东安街道桃都大道中段**8号写字楼**层**号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女士
电话:**8-********
四川煜安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