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通知书
合同编号:E**********************
喀什宏途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你 方 于 ****年8月2日 所 递 交 的 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卡拉苏河阔那协海尔村至阿热勒村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监理标 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 .** 元。
监理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为止。
总监理工程师: 潘传兵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3 日内到 拜城县建设路**3号 与我方签订监理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7.6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招标人: 拜城县水资源总站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买买提·玉山 (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盖单位章)
**** 年 8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