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保康县砂扒沟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第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包)编号: XYBK-JSGC******SL-********2
一、招标概况
湖北省保康县砂扒沟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第二次) 于 ****年7月**日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保康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年 8 月6日**时**分在保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康县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四楼))开标,并于****年8月6日完成评标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本项目进入实质性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小于**家,推荐3家排名不分先后的中标候选人,保康县水土保持站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保康县水利水电基建 工程队 | 襄阳市水利水电工程团 有限责任公司 | 枣阳市水利水电工程公 司 |
| 投标报价 | ******7.**元 | ******0.** 元 | ******8.**元 |
| 质量目标 | 符合现行质量验收规范 、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 ,达到合格标准。 | 符合现行质量验收规范 、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 ,达到合格标准。 | 符合现行质量验收规范 、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 ,达到合格标准。 |
| 履约期限(天) | **0 | **0 | **0 |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D********9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D********8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D********5 |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鄂)JZ安许证字 [****]****** | (鄂)JZ安许证字 [****]****** | (鄂)JZ安许证字 [****]****** |
|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各专业负责人姓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 | 项目经理:吕先敢 水利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号:鄂************ 鄂水安B**********1 | 项目经理:蔡昌盛 水利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号:鄂************ 鄂水安 B**********5 | 项目经理:陈琳 水利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号:鄂 ************ 鄂水安B**********6 |
| 技术负责人:彭云 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 B****************4 | 技术负责人:吴增盛 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 F************7 | 技术负责人:张润建 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 W************2 | |
| 施工员:刘演涛 岗位证: SGL**********9 | 施工员:唐建国 岗位证: SGL**********6 | 施工员:靳艳丽 岗位证: SGL**********7 | |
| 质量员:孟军 岗位证: SGL**********5 | 质量员:廖磊 岗位证: SGL**********3 | 质量员:乔德兴 岗位证: SGL**********7 | |
| 材料员:崔琼 岗位证: SGL**********4 | 材料员:陈鹏 岗位证: SQX**********1 | 材料员:付小翠 岗位证: SGL**********9 | |
| | 资料员:谢飞 岗位证: SGL**********0 | 资料员:姚莉莉 岗位证: SGL**********8 | 资料员:闻雪松 岗位证: SGL**********0 |
| | 安全员:王琳 岗位证: 鄂水安 C**********2 | 安全员:蔡幸福 岗位证: 鄂水安 C**********0 | 安全员:徐静 岗位证: 鄂水安 C**********8 |
评标结果
| 评标情况 | 评标工作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在保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通过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1、形式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5家投标人形式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5家投标人资格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5家投标人响应性评审通过,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5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打分。 三、评审结果(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 保康县水利水电基建工程队 襄阳市水利水电工程团有限责任公司 枣阳市水利水电工程公司 招标单位经办人:邓先生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代先生 |
废标结果
| 投标人 | 被否决的依据 |
| / | /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 年 8 月 8 日 ** 时 ** 分至 **** 年 8 月 ** 日 ** 时 ** 分 。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 中标候选人 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 招标人: 保康县水土保持站
地 址:保康县城关镇河西北路
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传真): **********5
2.招标代理机构: 信宇腾远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保康县城关镇光千路**6号
联系人:代先生
电话(传真): **********8
3.行业主管部门: 保康县水利局
地址: 保康县城关镇 东街**2 号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传真):****- ******6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保康县行政审批局
地 址:保康县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4楼
联系人:监管执法股
电 话:****-******7
****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