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包银高铁工程项目经理部三分部自购物资(道砟)招标第一标包
中标候选人公示
| 招标人名称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和编号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包银高铁工程项目经理部三分部自购物资(道砟)招标 市JT****-**4 |
|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包银高铁工程项目经理部三分部自购物资(道砟)招标第一标包 市JT****-**4-**-**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 开标地点 | 巴彦淖尔市开标室2号 |
| 公示期 |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
| 备注说明 |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以及招标文件第三章第4.2条“一个投标人最多可以被同时推荐为两个包件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中铁物资集团东北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 |
| 工期(交货期) | **0 |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康磊 |
| 企业业绩 | 1.雄安中建西部建设有限公司砂石采购项目。2.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滨州、东营南、潍坊北枢纽及相关工程BWZH-1标重点自购物资水泥采购项目。3.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站前工程自购物资采购项目。 |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银川玖源日升商贸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 |
| 工期(交货期) | **0 |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韩苗苗 |
| 企业业绩 | 1.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包银铁路惠银项目部碎石采购项目。2.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银巴铁路项目经理部道砟采购项目。3.新建包头至银川铁路银川至惠农段工程BYZQ-3标项目河沙采购项目。4.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银巴铁路项目经理部中粗砂采购项目。 |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十堰沃腾工贸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 |
| 工期(交货期)天 | **0 |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刘海滨 |
| 企业业绩 | 1.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包银高铁项目钢材采购项目。2.中铁建华北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水泥采购合同。 |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否决投标情况
异议与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 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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