寨山坪苗木管护项目(第二次)
中选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年8月5日至****年8月8日)
| 项目标段名称 | 寨山坪苗木管护项目(第二次)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 | **3.**4万元 | |||
| 项目编码 | **********************1 | |||||
| 比选公告编号 | / | |||||
| 比选人 | 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 比选人联系电话 | **3-******** | |||
| 代理机构 |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3-******** | |||
| 中选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参选报价(元) | 服务期 | 质量 | ||
| 第一名 | 重庆市鸿恩寺公园管理有限公司 | ******.** | 达到比选文件要求 | 达到比选文件要求 | ||
| 第二名 | 重庆盐光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达到比选文件要求 | 达到比选文件要求 | ||
| 第三名 | 重庆森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0.** | 达到比选文件要求 | 达到比选文件要求 | ||
| 中选候选人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选候选人:重庆市鸿恩寺公园管理有限公司 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第二中选候选人:重庆盐光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第三中选候选人:重庆森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 |||||
| 比选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否决比选情况:无。 | |||||
| 中选候选人评标情况 | 取报价排序前5名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参选人中,报价最低的成为第一中选候选人,报价次低的成为第二中选候选人,依次类推。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3-********)提出异议。 | |||||
| 投诉受理 部门 | 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内审部 联系电话: **3-******** | |||||
| 比选人(盖章): 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年8月5日 | 代理机构(盖章):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年8月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