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行政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成交 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 JX-CG-CS- ******7
二、项目名称: 泾县行政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 成交 信息:
供应商名称 :宣城市越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九洲市场E区**0号
成交 金额: 柒拾伍万元整 ( ******元 )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 柒拾伍万元整 ( ******元 )
评审总得分:**.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泾县行政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泾县行政中心大楼主楼共九层,东西副楼各三层,总面积约****0平方米,本次招标为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由中标服务商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含保安值班、大楼清扫保洁、会场礼仪服务、水电维修、智能化设备维护、日常管理、车辆停放、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等所有物业服务内容)。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所有的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合格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罗双国、左秀兰、吴静(采购人代表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包干价。
2、金额:****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 一 )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泾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泾县谢园西路1号 、 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财富鑫城B5-**1 ,联系电话: 吴女士 **********6 、 陶女士 **********0 。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 **6号 、 电话: ****-******2 )提出投诉。
( 二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 被质疑人名称;
1.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 必要的法律依据;
1.7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泾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 泾县谢园西路1号
联系方式: **********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财富鑫城B5-**1
联系方式:**********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女士 、陶女士
电话: **********6 、**********0
十、 附件:
1、 磋商 文件: 磋商文件.pdf
2、主要 成交 标的 承诺函 :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